重婚罪的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发现自己的配偶在和我结婚期间还和别人存在婚姻关系,我想告他重婚罪,但不清楚这个追诉期是从啥时候开始算的。我担心超过时间就没办法追究他责任了,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重婚罪追诉期起始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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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了。 关于重婚罪追诉期从何时开始计算,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来确定。该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对于重婚罪而言,它通常属于继续犯。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在重婚罪中,重婚行为在一定时间内是持续存在的,比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重婚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在2020年1月开始重婚,一直持续到2023年1月才结束这种重婚状态,那么追诉期就从2023年1月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也就是说,在上述例子中,从2023年1月开始的五年内,都可以对重婚行为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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