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在什么时候交社保?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知道公司会在什么时候给我交社保。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签完劳动合同后应该在什么时间交社保呀?要是公司没按时交,对我有什么影响,我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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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工作的那一天,而不是签合同的日期哦。举个例子,如果您1月5日开始在公司上班,那么公司最晚需要在1月31日前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各地社保局收取社保缴存资料的时间不同,一般企业会在固定时间报送,大多是每月下旬的某一天。比如20号报送资料,即使如此,社保生效时,员工依然可以要求企业将社保补缴到实际工作时间。 试用期也是实际用工,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见习期,企业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要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且,劳动者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用工之日: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日期。 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用于记录职工社保相关信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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