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在什么时间交社保?
我刚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对社保缴纳时间不太清楚。想知道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给我交社保,是签合同当天,还是之后的某个时间呢?就想弄明白具体规定,好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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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你实际到公司上班开始计算,公司需要在三十天内去办理社保登记相关事宜。 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简单理解就是你实际为公司工作的第一天。比如,你3月1日入职开始上班,那么公司最晚要在3月31日之前为你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不用担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要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社保局收取社保缴存资料时间有差异,一般是每月下旬某一天,所以企业会在一个固定时间为员工报送社保资料。但即使是20号报送资料,在社保生效时,员工仍然可以要求企业将社保缴存补缴到实际工作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保未报送资料或已报送资料但企业未实际缴存时,社保局不会承担员工社保待遇,而是由企业承担。 另外,要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应当自企业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社保缴纳时间。就算是应届毕业生,实习期间不算,但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就应当视为企业实际用工了。还有,试用期仍然属于实际用工,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见习期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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