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在成本核算这方面有点迷糊。不太清楚哪些情况下的成本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比如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这些,到底什么时候能直接算到主营业务成本里呢?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正确核算公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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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当企业的支出与主营业务的直接生产或提供服务紧密相关,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从定义和原理上来说,与主营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才可以计入。例如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材料就是生产产品时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直接构成了产品的实体。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薪酬,他们的劳动直接作用于产品的制造过程。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将已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意味着当企业销售商品时,该商品对应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就需要从存货成本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成本就包含主营业务成本。也就是说,只要是与主营业务相关且合理的成本,都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购进商品的进价、运输费、装卸费等直接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对于服务型企业,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服务耗材等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总之,判断能否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关键在于该成本是否与主营业务的直接生产或服务密切相关,并且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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