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在什么时候会进行量刑?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留置和量刑的情况。身 边有人涉及到一些职务方面的事情被监察机关留置了,心里很担心,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流程。想知道从被留置开始,到最后进行量刑,中间要经历些什么,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量刑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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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并不是量刑情节,它是监察机关对特定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主要针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目的是获取证据、查明事实。
而量刑是指法院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后,依据刑法,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犯罪分子作出的刑罚决定。
一般来说,要经过以下流程才会到量刑阶段:首先是监察机关的留置调查,留置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在这个期限内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之后,监察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还可以退回监察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完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理,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各个环节的期限都有明确规定。例如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 之,整个从留置到量刑的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不同部门的工作要求,所以很难确切说什么时候会量刑,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调查进展等多种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