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净身出户还应给孩子抚养费?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他提出净身出户,但我担心他之后就不给孩子抚养费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情况算是净身出户还得给孩子抚养费呢?孩子还小,之后开销也大,我得提前了解清楚保障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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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仅带走自己的个人物品离开家庭。而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从法律上来说,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即使一方选择净身出户,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不能免除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父母双方的财产分配情况如何,都不能影响子女获得抚养费的权利。例如,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选择净身出户,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孩子的成长需要物质基础来保障,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此外,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所以,净身出户的一方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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