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市刑事拘留是在哪里执行?
我人在珠海,有个朋友被刑事拘留了,我想知道在珠海市刑事拘留一般是在哪个地方执行,这样方便我后续了解情况,也能知道能不能去探望,想了解下具体的执行地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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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在珠海市,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执行拘留。 一般来说,各个区都有对应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区的看守所,或者与案件侦查相关的合适的看守所。比如,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香洲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会被关押在香洲区对应的看守所。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之外,其他人员一般是不允许探望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可以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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