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去哪里变更?

我之前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现在有些条款双方都想改一下,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变更手续。是去民政局,还是法院,又或者有其他地方可以办理呢?想了解具体的变更地点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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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的变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想要变更离婚协议,这种情况相对简单。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重新拟定新的离婚协议。也就是说,不需要到特定的机构去办理,双方自行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协议就可以了。这是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处于未生效状态,它只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的初步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修改。 其次,如果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想要变更离婚协议。要是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重新进行约定,那么可以自行签订变更协议。这个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时就生效了,不过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也可以到公证处对变更协议进行公证。这里的公证并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一种加强保障的方式。 然而,如果双方对变更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比如一方想要变更,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能就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涉及到要推翻之前的财产分割协议等情况,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法院才可能支持变更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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