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更改该怎么做?
我之前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现在发现有些条款不太合理,比如财产分割那块。我想更改离婚协议,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和前妻商量改了就行,还是有什么法律流程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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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更改。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只是双方初步达成的意向,还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所以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自由更改协议条款。这就好比两个人在商量一件事情,在事情还没有正式确定下来之前,都可以随时改变想法。 第二种情况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是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想要更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必须要能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可能支持更改的请求。如果是涉及子女抚养等其他问题,双方也可以协商变更,协商一致的话,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更改离婚协议要根据是否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来确定具体的操作方式,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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