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付款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延迟付款违约金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有一定的规定和原则。 首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延迟付款的情形中,违约金就是对收款方因对方延迟付款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延迟付款违约金的,那么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只要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延迟付款违约金的,收款方可以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