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但我不知道这个违约金标准合不合法,也不清楚法律对于违约金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违约金有没有个明确的标准和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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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财产。 在我国,关于违约金标准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例如,甲和乙签订合同,因甲违约给乙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此时乙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甲支付违约金,如果甲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减少。 在确定违约金标准时,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有约定从约定。但如果约定不合理,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实际损失等因素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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