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质量不好应该找哪里投诉?
买了新房本应开心,可遇到房子质量不好的糟心事就头疼了。像墙面渗水、地面空鼓等问题出现后,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才能有效解决,也不清楚具体的投诉流程和相关规定,很担心投诉无门,想了解下具体可以找哪些部门投诉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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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新房子质量不好的情况,有以下几个投诉途径及相关说明: 首先,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住建局下辖质监机构,主要承担房屋质量检验工作。若收到投诉资料,质监机构会展开调查,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除要求赔偿业主损失外,还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其次,可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站反馈。若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还需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还可以向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实现维权目的,当事人还可通过司法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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