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认证的增值税但不抵扣的部分应该填在哪里?
我公司本期认证了一些增值税发票,但有部分不打算抵扣。我在申报时不知道该把这部分不抵扣的金额填到哪里,怕填错影响申报。想问下在纳税申报表中具体该填在哪个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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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本期认证但不抵扣的增值税部分填写位置,需要依据相关税收申报规定来确定。我们先了解一下增值税申报的相关知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要填写一系列的表格,其中比较关键的就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于本期认证相符但本期不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当你将发票认证后,如果决定本期不抵扣,就把相应的份数、金额、税额等信息填在这一栏。 填写完第26栏后,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会自动计算得出结果,它反映的是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尚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而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要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包括本期打算抵扣和不打算抵扣的部分。这样可以保证申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税务机关也能通过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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