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这个月的进项税额能否抵上个月的增值税?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遇到了一个问题。上个月公司的增值税还没缴纳,这个月有了新的进项税额,我想知道能不能用这个月的进项税额去抵扣上个月的增值税,这样可以减轻公司的税务负担,不知道税法上允不允许这么操作。
展开 view-more
  • #进项税额
  • #增值税
  • #税额抵扣
  • #税务规定
  • #税款所属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进项税额和增值税是税收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相关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遵循的是“当期认证当期抵扣”原则。这里的“当期”指的是税款所属期。也就是说,进项税额只能在其所属的税款所属期内进行抵扣,不可以跨期抵扣到其他月份。 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的税收征管规定。该条例明确了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即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这就表明了,当期的进项税额是用于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从而计算出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所以,这个月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上个月的增值税的。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税款所属期来计算和抵扣进项税额,以确保税务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违规操作,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包括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