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每月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需要结平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申报时,对于每月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否要结平不太清楚。如果不结平会有什么影响?税务上有什么规定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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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中,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增值税计算中的重要概念。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关于每月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否要结平,从会计处理和税务规定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每月结平。在会计核算中,“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了多个专栏来分别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项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月末,企业应将当月多交或欠交的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来清晰反映增值税的缴纳情况,而不是简单地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结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这部分留抵税额可以在以后纳税期继续抵扣销项税额,无需进行特殊的结平处理。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将差额部分缴纳即可。 所以,每月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一定要结平,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税务规定,正确核算和处理增值税业务,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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