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什么地方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法院?不同的离婚方式办理地点一样吗?想了解下具体的办理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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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的办理地点规定不同。 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诉讼离婚的办理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到对方(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到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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