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应该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去民政局,还是法院?不同的离婚方式办理地点是不是不一样?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办理地点和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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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地点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例如,夫妻双方中一方的户口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他们既可以选择去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去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双方原来都在C地居住,但被告去D地工作生活了超过一年,那么原告通常要到D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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