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去哪里办手续,该找哪个部门?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手续,找哪个部门处理。是去民政局,还是得去法院呢?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负责的部门,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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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和负责部门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目前我国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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