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应该去哪个部门?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办理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是民政局还是法院?不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对应部门,想了解一下到底该去哪个地方办离婚手续。
展开


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应的办理部门也不同。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它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就是当地的民政局。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离婚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该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