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去哪个部门办理?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打算办理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是民政局还是法院?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离婚办理的部门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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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办理部门主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在我国,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它们对应的办理部门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和对应的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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