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去什么地方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不清楚该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在结婚登记的地方,还是有其他指定的地点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要去哪个地方完成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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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地点需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其次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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