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在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是在结婚登记的地方,还是有其他规定的地点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要到哪里去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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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也就是说,办理协议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只要是夫妻中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例如,夫妻双方原本在A地登记结婚,但后来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户口迁到了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在A地办理离婚,也可以选择到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此外,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前往办理协议离婚时,要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比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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