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要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当初结婚是在一个城市登记的,现在我们在另一个城市生活,不想再跑回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离婚,就想问问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呀,想了解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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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首先,对于内地居民,如果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不一定要回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 。通俗来讲,就是看你们俩谁的户口在哪里,就可以去那个地方对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 其次,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外国人或者华侨,而另一方是内地居民,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还有特殊情况。在辽宁、山东、重庆、广东、四川这几个地方,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如果你们在这些试点地区,即使双方户口都不在当地,也能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 。 总之,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有多种情况,不是局限于登记结婚的地点,要根据双方的户籍情况以及所在地区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办理地点。 相关概念: 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你长期固定居住并且户口登记在该地的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是专门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相关事项的部门,一般是当地民政局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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