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我和配偶现在居住的城市和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不一样,觉得回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太麻烦,想问问是不是非得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离婚,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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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情况各有不同。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不必非要回到结婚登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比如,夫妻二人在A市登记结婚,但现在一方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到B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则更灵活。如果夫妻在异地居住满1年以上,还可以在异地申请诉讼离婚。比如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C市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此时想离婚,就可以向C市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具体的管辖法院以及相关程序,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局限于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适应人口流动的现实情况,保障公民离婚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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