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绝开发票该到哪里举报?
我在和一家单位有业务往来后,要求他们开发票,可他们却拒绝了。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也担心自身权益受损。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单位拒绝开发票的情况,应该到哪里去举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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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拒绝开发票时,您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税务机关举报:首先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这是税务系统的官方服务热线,您可以在热线中清晰准确地说明单位拒绝开发票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时间、地点、金额等详细信息。其次,您也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举报,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另外,还能通过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进行举报,在举报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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