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上一级部门是哪个机关?
我想了解一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是很高级别的法院了,但它应该也有上级部门吧。我就想弄清楚这个上一级部门具体是哪个机关,这对我理解法律体系的层级关系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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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在我国的法院系统里处于顶端位置,从法院系统内部来说,它没有上一级部门。 不过,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没有上级法院,但在我国的整体国家机构体系里,它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其常设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它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也就是说,从国家机构的权力架构方面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视为对最高人民法院具有监督等权力的上级机关性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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