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给予卖淫定罪是在第几条?
我想了解下我国法律对于卖淫这一行为定罪的具体法律条文。我之前听说过这是违法犯罪的,但不清楚具体是规定在哪个法律条款里,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和处理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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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单纯的卖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虽然卖淫本身不是犯罪,但与之相关的一些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比如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还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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