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多少条规定了小路让大路?
我开车在小路上行驶,准备驶入大路时,被大路上的车撞了。交警说小路要让大路,但我想知道这在法律里是哪条规定的,好心里有数,所以想问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具体是哪条规定了小路让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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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让行规则有相关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表述为“小路让大路”,不过第52条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这里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在实际理解和应用中,通常就包含了“小路让大路”的规则。一般来说,大路的交通流量大、车速快,赋予其优先通行权,能保障道路的整体通行效率和安全。而“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也是为了避免车辆行驶冲突,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些规定是从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让驾驶员在遇到不同的路况和交叉路口时,有明确的让行准则,以减少交通冲突和事故的发生。所以,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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