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据付款单位要哪一联?
我在和合作方进行款项往来时,对方给了我一张往来据。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付款单位,我应该留存往来据的哪一联,怕留错了之后在财务处理或者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产生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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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据通常是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往来款项时使用的一种凭据,在经济活动中起到记录资金往来的作用。一般来说,往来据会有不同的联次,常见的有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等,各联次有着不同的用途。 对于付款单位应取得哪一联,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法律条文来规定具体格式和联次用途,但在实际操作和财务规范上有一定的通行做法。通常付款单位应取得的是“收据联”。“收据联”是给付款方作为付款的凭证,付款单位拿到这一联后,可以作为本单位付款的原始凭证,用于财务记账和核算等工作。比如,付款单位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需要依据这张收据联来记录资金的支出情况,它可以证明付款行为的发生。 从财务制度和规范角度来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而付款单位取得的往来据“收据联”就是重要的原始凭证之一。它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付款单位没有取得正确的联次,可能会导致财务记录不完整或不准确,进而影响到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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