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院判决后如何上诉?
我遇到了拆迁纠纷,法院已经给出了一审判决,但我对这个判决不太满意,想要上诉。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比如上诉的流程是什么,有没有时间限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希望能了解详细的上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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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拆迁法院的判决不服想要上诉,首先要注意上诉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的具体操作如下:申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不过要注意,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之后,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相关概念: 上诉:就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上诉状: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书面请求。 原审人民法院:指的是对案件进行第一审审判的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是指上一级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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