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


在著作权领域,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是有一定范围的。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 首先,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纠纷是法院会受理的一类纠纷。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产生的争议。比如两个人都声称自己是某部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对于合作作品中各个作者的权利归属有不同意见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出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明确权利归属。 其次,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侵权纠纷也在法院受理范围内。这是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像我们开头提到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当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责任。 再者,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合同纠纷法院也会受理。例如,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等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可能对于合同的条款理解不一致,或者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纠纷的处理有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类纠纷本质上虽然涉及行政方面,但也与著作权密切相关。 最后,因著作权的行使引发的其他纠纷,如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与著作权人之间的纠纷等,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受理和审理。总之,当涉及到著作权相关的各类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寻求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