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哪个部门受理土地确权案件?
我家土地的边界一直不太明确,现在想进行土地确权,不知道该找县政府的哪个部门来处理。我对这方面的流程完全不了解,很担心跑错部门浪费时间,所以想问问大家,县政府里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受理土地确权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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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指的是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归属,简单来说,就是明确这块土地到底归谁使用、谁拥有相关权益。 在县政府中,一般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土地确权案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也就是说,县级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着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确权等土地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所以,如果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案件,也可以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了解。 此外,有些地区还设立了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它整合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登记职责。如果当地有这样的机构,土地确权相关的登记等工作可能会由该机构办理。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政府政务服务窗口进行详细询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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