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家在农村,最近在土地确权过程中遇到了纠纷,和邻居对一块地的归属有不同看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是村里就能解决,还是得找更上级的部门,希望能详细了解处理这类纠纷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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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首先,可以找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村委会比较了解村里土地的历史情况和各家情况,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望,能起到沟通协调作用。镇、乡政府和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则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能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来进行调解。 其次,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他们有专业的人员和程序来处理土地确权问题,对土地的性质、界限等方面有准确的认定能力。 再者,如果前面的途径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审判,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相关概念: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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