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去哪边的法院?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现在也不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想问下,在法律上,起诉离婚到底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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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说,被告的户口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原告就应该去B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再比如,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告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起诉离婚前,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这样才能顺利地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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