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挪用公款属于哪个部门管?

我在广西,发现有人挪用公款,可我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这件事。我担心找错部门耽误时间,也怕影响问题的解决。想知道在广西,挪用公款这种情况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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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
  • #部门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广西,挪用公款相关事宜主要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刑事调查和处理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类挪用公款犯罪行为,是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侦查权转由监察委员会行使。所以在广西,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监察委员会会进行调查。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行为发生在一般企业等非国家公职人员主体中,这种情况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当企业发现员工挪用公款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挪用资金罪等相关条款进行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金融机构等特殊主体的挪用公款行为,金融监管部门也会介入。比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它们会根据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内部的违规挪用资金等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同时,在司法审判环节,人民法院会对挪用公款案件进行审判,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广西,不同主体的挪用公款行为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理,涉及到监察、公安、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它们相互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的法治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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