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人员由哪个部门监管?
我有个亲戚之前犯事被判刑了,现在符合条件获得了假释。我想知道在他假释期间,是由哪个部门来对他进行监管呢?我担心监管不到位会出问题,也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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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假释人员的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该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也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由此可知,假释人员是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管的。一般来说,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假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同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假释人员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也会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相关工作。这样的监管体系是为了确保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能够遵守规定,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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