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举报信由哪个部门受理?
我发现一起疑似虚假诉讼的案件,想写举报信举报,但不知道该把举报信交给哪个部门。我担心投错地方耽误时间,影响事情的处理,所以想了解下虚假诉讼举报信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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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当你撰写虚假诉讼举报信时,通常有多个部门可以受理。 首先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你发现虚假诉讼,可以向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进行举报,法院在接到举报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其次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若存在虚假诉讼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你将举报信提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 最后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如果虚假诉讼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所以当你认为虚假诉讼已经达到犯罪程度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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