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权冻结个人储蓄存款的机构有哪些?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机构都有权冻结个人储蓄存款,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机构才具备此项权力。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个人储蓄存款与案件有关,为了保证案件侦查和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冻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其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如果涉及到需要冻结个人储蓄存款以查明犯罪事实或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也可以依法进行冻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有权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再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者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冻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另外,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冻结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储蓄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最后,海关在查处走私等违法案件时,如果发现个人储蓄存款与案件有关,也有权进行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