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首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这是因为从事这类工作的劳动者面临着职业病的风险,在没有进行相关检查或者观察之前,无法确定其身体状况是否受到工作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也不能随意终止。职业病和因工负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单位付出而受到的伤害,法律给予他们相应的保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方面有不同的限制。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再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怀孕、生育和哺乳是女性的特殊生理时期,这期间女职工需要更多的休息和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另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这类劳动者由于年龄和工作年限的原因,再就业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法律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些地方对于某些特定岗位的劳动者在特定时期也有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规定。总之,当遇到上述情况时,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