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征地市场被拆迁时,该如何安置员工?

我们这边的市场面临国家征地拆迁,员工们都很担心自己的安置问题。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政策保障我们的权益?具体会有哪些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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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家征地市场被拆迁时,员工的安置涉及多方面内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企业安置政策** 1. 当公司因征地拆迁而搬迁,导致无法按原劳动合同履行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经济权益,使其有一定的时间和经济缓冲来应对工作变动。例如,某公司因征地拆迁要从A地搬到B地,若员工不愿随迁,公司就需按照此规定操作。 2. 搬迁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原则上,企业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但如果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3. 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搬迁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特殊时期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补偿政策** 企业需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的职工月工资若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时需按照相应标准执行。例如,员工甲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公司因征地拆迁要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甲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部分地区的特殊规定(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政府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明确,非住宅房屋的企业在停产停业阶段所能获得的补偿费由(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 + 月净利润×修正系数 + 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构成。其中,员工月生活补助为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需向员工发放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其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发布前一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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