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管一抛弃”是哪部法律中的条文?
我在一些医疗场所看到“一人一管一抛弃”的标语,想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我想弄清楚它到底出自哪部法律条文,这样心里更有底,也能更好地监督相关场所是否合规操作。
展开


“一人一管一抛弃”主要是在医疗卫生领域,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医疗安全而提出的操作规范,它在《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要点》以及《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所体现。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要点》强调了标准预防的理念,标准预防是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一人一管一抛弃”正是标准预防在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具体要求,它确保了每一位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都是独立的、一次性的,避免了不同患者之间因共用医疗器械而导致的交叉感染。 《消毒管理办法》也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隔离制度作出了规定。其中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一人一管一抛弃”符合这一规定,是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避免医源性感染的重要措施。 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医疗机构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