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法律规则被废除了?


法律规则的废除是随着社会发展、法律体系完善等多种因素而进行的动态过程。在我国,不同领域都有法律规则被废除的情况。 在民事法律领域,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重大变革。依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这些废止的法律中的一些规则被整合进了民法典。例如,原《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订立、履行等规则被民法典合同编所涵盖,以更加系统和完善的方式呈现。 在行政法律方面,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一些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则被废除。比如,为了减少企业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很多地方废除了一些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前置条件规则。这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这些举措旨在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能够更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 在刑事法律领域,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因为该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而且与强奸罪中奸淫幼女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废除嫖宿幼女罪后,对这类行为直接适用强奸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进一步体现了对幼女的保护。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与特定历史时期经济体制相关的规则也会被废除。比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些关于计划分配物资、指令性生产计划等规则逐渐被废除,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些规则的废除主要依据国家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调整。 要了解具体被废除的法律规则,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站、国务院法制信息网等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废止公告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