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属于民法典的哪一部分?
我想了解一下,高空抛物这种行为在民法典里是怎么规定的,它具体属于民法典的哪一部分内容呢?我家小区最近就有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我很担心自己的安全,所以想弄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高空抛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属于侵权责任编的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编主要是规定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做了错事,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按照侵权责任编的规定来赔偿或者承担其他责任。 而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危险且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从楼上扔出一个花盆,砸伤了路过的行人,那么扔花盆的这个人就是侵权人,他需要对受伤的行人进行赔偿,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要是没办法确定到底是谁扔的花盆,那么这栋楼里可能扔出花盆的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就需要给予受伤行人一定的补偿。不过这些住户在补偿之后,如果后来找到了真正的侵权人,是可以向其追偿的。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小区的物业有责任采取措施,比如安装监控等,来预防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如果物业没有做到,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