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工作、劳动所得到的收入,像每月的工资、季度奖金、兼职劳务报酬等都在此列。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经营一家店铺赚的钱,或者一方用家庭资金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所获得的盈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创造出的知识产权成果所带来的收入,比如写了一本书获得的稿费,申请了专利后得到的授权许可费用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然后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有个特殊情况,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房产只留给自己的儿子,那这套房产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但要是没有特别说明,那么继承或者受赠来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个兜底条款。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的这段时间。 知识产权收益:通过知识产权成果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比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权的许可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