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中哪些是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中,居民个人取得的部分应税所得是按次计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其次是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里的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为计税依据,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连载作品,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最后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特许权多次许可使用,每次许可使用取得的收入都要分别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也是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同样按次计税。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都要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是按次计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这两类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没有扣除项目,直接以每次收入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