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确定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我遇到了一个损害赔偿的事情,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确定损害赔偿到底遵循什么原则。比如我被别人伤害了,要求对方赔偿,那应该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和范围呢?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展开 view-more
  • #损害赔偿
  • #完全赔偿
  • #合理预见
  • #减轻损害
  • #过失相抵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确定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在处理损害赔偿案件时,用以衡量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准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几个主要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加害人对因其加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要进行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受害人损失了多少,加害人就应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就体现了完全赔偿原则在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应用。比如,商家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导致买家产生了直接损失和可预期的利润损失,那么商家就要对这些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合理预见原则,根据该原则,违约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同样对这一原则有所规定。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负责将乙的货物按时运到指定地点。但甲违约,导致货物未能按时到达,给乙造成了损失。如果乙的这些损失是甲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那么甲对超出预见范围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减轻损害原则,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有条件去附近医院进行及时治疗,但却拖延不去,导致伤势加重,那么对于加重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可以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损益相抵原则,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赔偿权利人只能请求赔偿义务人就其净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在房屋因他人侵权行为损坏后,房主获得了保险理赔款,那么在要求侵权人赔偿时,就需要将保险理赔款从总的损失中扣除。 过失相抵原则,也叫与有过失规则,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比如,行人在过马路时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到受伤,行人自身存在过错,那么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就会根据行人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车辆驾驶者的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