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私了是一种常见且便捷的解决方式,它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然而,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情形。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类事故就不能私了。比如,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开车的人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或者开的车和他驾驶证能开的车不一样,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私了的。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事故也不能私了。饮酒和服用这些药品会影响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和公正处理事故,这类情况需要警方介入调查,检测驾驶人是否存在酒驾或药驾的违法行为。 再者,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事故同样不适合私了。无号牌的机动车可能存在来源不合法或者未经正规登记的问题;无检验合格标志说明车辆可能不符合安全行驶的标准;无保险标志则意味着在事故赔偿方面可能会存在困难。这些情况都需要交警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另外,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事故也不能私了。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可能会影响交通秩序,并且可能存在车辆严重损坏或人员受伤的情况,需要专业的救援和处理。 最后,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或者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事故也不可以私了。一方离开现场可能会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而故意造成事故更是违法行为,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 总之,当遇到上述这些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的调查和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公正、合法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