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新哪些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的保护?

我是个打工人,不太懂法律方面的知识。想了解下,在最新的法律规定里,哪些劳动者是不受劳动关系保护的呢?我担心自己的工作身份不在受保护范围内,到时候权益受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弄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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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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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并非所有提供劳动的人员都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到劳动关系的保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类不受劳动关系保护的劳动者情况。 首先是退休返聘人员。这类人员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比如,一位65岁的老工程师,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回去继续从事技术指导工作,他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其权益保障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其次是在校实习生。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并非以就业为目的。这种实习关系通常也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例如,某高校大三学生利用暑假到一家企业进行实习,参与企业的项目工作,该学生与企业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还有独立承包商。独立承包商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个人或组织。他们在工作中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独立承包商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比如,一位自由设计师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为该公司设计一系列海报,设计师按照自己的工作节奏和方式完成设计任务,他与广告公司之间就是独立承包商关系。 最后是家政服务人员(部分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政服务人员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到雇主家中提供服务的。如果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接受公司的介绍和管理,那么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通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比如,王阿姨通过一家家政公司介绍到李女士家做住家保姆,王阿姨与家政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她与李女士之间的关系就属于劳务关系。 总之,明确哪些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的保护,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在权益保障等方面出现误解和纠纷。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不同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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