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该如何计算?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涉及计算基数和计算期间两个关键方面。 首先,计算基数:“双倍工资”并非简单是劳动者每月实发工资的双倍,是在扣除先前已发放的薪资部分后计算得出。通常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为准,也就是实发工资加上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如果月工资构成不详,根据规定,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要是无法举证,就会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收入作为双倍薪资的计算基础 。举例来说,如果你的实发工资是5000元,社保和公积金扣除了500元,那应发工资就是5500元,这5500元可能就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其次,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计算是从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开始,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者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若满一年还未签合同)。比如你3月1日入职,公司一直没签合同,那从4月1日起就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如果在12月1日签合同了,那计算期间就是4月1日到11月30日;要是到次年2月1日还没签,那就计算到2月28日(假设当年是平年)。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也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指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等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一倍工资补偿 。 应发工资: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薪酬制度,应该获得的工资总额,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各类工资组成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