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运输发票从哪一年开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我是做企业财务的,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对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起始年份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运输发票从哪一年开始能够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在核算税务时能更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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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发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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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我国经历了一定的发展阶段。 从2003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应税货物所取得的由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自200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 不过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税收政策也有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到了2013年8月1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交通运输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运输发票的抵扣政策也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发生了变化,一般纳税人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如果要追溯运输发票开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从政策大范围实施来看,2003年11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起始点,但不同时期抵扣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会因税收政策的调整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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